1999年,僅僅因為拌嘴,丈夫失手將妻子打死,居然被判緩刑

家庭是社會的基石,家庭穩定才能保證社會的穩定。夫妻間應該相互愛護和包容。然而,在上海卻發生了一起夫妻衝突導致妻子死亡的慘案。令人震驚的是,導火索只是一起關於做飯的小爭執。妻子毛蘭英命喪黃泉,而丈夫袁偉強則因自首最終獲得緩刑。

1999年4月5日的午夜11點30分,疲憊不堪的袁偉強下班回到了家。作為一名出租車司機,他靠夜班來維持生計。當他走進家門時,發現房子裡的燈還亮著。儘管他和妻子白天剛剛發生了爭吵,但他相信妻子已經原諒了他。他知道溫柔體貼的妻子正在等待著自己的回家。這個想法讓袁偉強的內心一熱。然而,當他打開房門走進屋子後,他臉上的笑容瞬間凝固成了恐懼。他發現妻子毛蘭英直挺挺地躺在床邊的地板上,已經失去了生命的氣息。袁偉強頓時覺得心如刀絞,淚水如雨般傾瀉而出。他跌跌撞撞地走出了家門,徑直來到了徐匯公安分局的田林派出所,毫不猶豫地告訴警察:“我妻子死了,是我害死的。”派出所值班民警聽到這一消息後,驚呆了,立即啟動了嚴密的司法程序。

袁偉強,36歲,住在上海徐彙區田林路89弄12號。據他的供述:“1999年4月2日下午,我和妻子毛蘭英發生爭吵併發生打鬥。我用拳頭打了她幾下。4月3日上午10點左右,我們再次爭吵併發生打鬥。這次,當毛蘭英抓住我的頭髮時,我打了她的臉幾下,並用力掰開她的手,她倒在了床邊地上。之後,不理會她的呼喊聲,我帶著5歲的女兒帶回了她媽媽家。然後我就去上班了。4月5日半夜,我以為妻子已經平靜下來了,於是決定回家談談。誰知道妻子已經死了。”

當天自首後,袁偉強被警方刑事拘留。4月29日,袁偉強因涉嫌故意傷害被正式逮捕。10月21日,徐彙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袁偉強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向區法院提起公訴。這個命案的起因令人震驚,竟然只是一點家庭瑣事。毛蘭英是個漂亮的姑娘,在結婚前性情開朗。她比袁偉強小6歲,兩人是通過人介紹認識的。他們婚後的感情一直很好,並在一年後迎來了他們的女兒。在過去的6年中,兩人一直非常恩愛。由於袁偉強工作繁忙,家務活都由妻子毛蘭英負責,如洗衣做飯和照看孩子,袁偉強基本上只需伸手開口。然而,毛蘭英還有自己的工作,因此袁偉強對妻子的辛苦非常理解,一旦發生矛盾,他總是退讓解決。

然而,毛偉強不慎將妻子打死確實是一個意外。原來在1998年8月,袁偉強和他的合作伙伴一起買了一輛桑塔納車,並向父母借了3萬元。每個月,袁偉強都會給母親還款3000元。因為父母住在外地,所以他通常會在每個月初去母親那裡還錢。就在1999年4月2日,他告訴母親他今天有事和朋友外出,明天會親自來送錢。如果母親著急,他就讓母親自己去拿。母親似乎無法多等一天,所以她在4月2日準時來到兒子家拿錢。母親來了後,袁偉強和母親一起吃了頓午飯,然後他帶著錢離開了。然而,傍晚時分毛蘭英回到家,得知婆婆來家裡拿了錢還與兒子一起吃過飯,她勃然大怒。夫妻倆大吵了一場,連些雞毛蒜皮的事情也都攥在手心兒上。毛蘭英最後氣憤地說:“你聽說過嗎?兒子從母親那裡借錢還要還。還錢我可以理解,但居然等不了一天。”這句話明顯刺激到了袁偉強,他第一次動手打了妻子。他無法想象,僅僅一次推搡竟然引發瞭如此悲劇,他闖下了不可挽回的大禍。

袁偉強周圍的鄰居向警方證明,毛蘭英和婆婆之間的關係一直很緊張。最初,小夫妻和父母一起住,難免會產生矛盾。後來,老夫妻搬到了女兒家,房子讓給了兒子和兒媳。當兒子購買汽車時,他們沒有夠錢,只好向父母借了1萬元。妻子對此可能有意見,結果在4月2日來拿錢的那天,他們發生了爭吵,甚至摔壞了微波爐、炒菜鍋和碗,還把菜全都扔掉了。鄰居們想去勸架,但他們卻不肯開門。然而,沒有人料到夫妻間的爭執會演變成悲劇。

1999年11月12日,徐彙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該案的難點在於被告人的犯罪動機是否是導致被害人死亡的真正原因。經過屍檢,發現毛蘭英是在被撞擊後昏迷,昏迷過程中沒有可能甦醒,她因顱腦撞傷而逐漸死亡。在被拘留期間,袁偉強的父母、岳父母和工作單位都寫信給警方,一致請求根據袁偉強一貫的表現以及他肩負撫養年幼女兒的特殊情況,對他從輕或減輕處罰。

1999年12月2日,徐彙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被告人袁偉強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宣判後,袁偉強顯得非常激動。他表示,將來一定好好照顧女兒和家人,特別是要對待岳父母更加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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