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網又又又又被監管錘了!

原創首發 | 金角財經

作者 | 塞爾達

圍繞知網的爭議還在持續。

近日,國家網信辦發公告稱,針對知網違法處理個人信息等行為,處以5000萬元罰款。

這並非知網近年首次被處以鉅額罰款。

去年末,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知網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對其處於罰款8760萬元。

一系列鉅額罰款背後,是社會對知網運營模式以及商業模式的質疑,包括上游作者權利未獲保護、著作權被廉價收割;下游定價機制不明、數據庫訂閱費用高企、買方議價能力薄弱,甚至還涉嫌壟斷。

鉅額罰款雖然意味著針對知網的審查開始慢慢落地,但對於這個經營飽受爭議的平臺來說,它面臨的考驗才剛剛開始。

網信辦已審查一年多

9月6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官方微信公眾號“網信中國”發佈消息稱:

9月1日,國家網信辦依據《網絡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綜合考慮知網違法處理個人信息行為的性質、後果、持續時間,特別是網絡安全審查情況等因素,對知網依法作出網絡安全審查相關行政處罰的決定,責令停止違法處理個人信息行為,並處以5000萬元罰款。

公告表示,經查實,知網主要運營主體為同方知網(北京)技術有限公司、同方知網數字出版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電子雜誌社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其運營的手機知網、知網閱讀等14款App存在違反必要原則收集個人信息、未經同意收集個人信息、未公開或未明示收集使用規則、未提供賬號註銷功能、在用戶註銷賬號後未及時刪除用戶個人信息等違法行為。

知網隨後迴應,針對上述處罰“誠懇接受,堅決服從”。

此前,網信辦對知網的網絡安全審查已持續一年多。

2022年6月23日,為防範國家數據安全風險,維護國家安全,保障公共利益,依據《國家安全法》《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按照《網絡安全審查辦法》,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約談同方知網(北京)技術有限公司負責人,宣佈對知網啟動網絡安全審查。

網信辦稱,知網掌握著大量個人信息和涉及國防、工業、電信、交通運輸、自然資源、衛生健康、金融等重點行業領域重要數據,以及重大項目、重要科技成果及關鍵技術動態等敏感信息。

而近日網信辦對知網罰款的官宣,似乎也意味著針對後者的網絡安全審查落地。

對上游進行廉價收割

值得注意的是,這並非知網首次被國家機關重罰。在接受網信辦審查期間,知網還受到壟斷相關的調查和處罰。

2022年12月26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知網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以2021年度中國境內銷售額17.52億元5%的罰款,共計8760萬元。

當日下午,知網官方同樣表示對該處罰決定“誠懇接受、堅決服從”,併發布整改方案,從整改獨家合作模式、完善數據庫定價機制、完善著作權授權鏈條及稿酬支付辦法、強化公益屬性等方面提出15項整改措施。

接連鉅額罰款背後,是社會對知網經營模式的質疑。包括上游作者權利未獲保護、著作權被廉價收割;下游定價機制不明、數據庫訂閱費用高企、買方議價能力薄弱,甚至涉嫌壟斷。

2021年末,年近九旬的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退休教授趙德馨起訴知網未經許可擅自收錄其百餘篇論文並全面勝訴,累計獲賠70餘萬元。

這單官司可謂一石激起千層浪,繼趙德馨之後,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退休教授蘇少之、湖北作家陳應鬆、湖南作家蔡建文等紛紛與知網打起了官司。

到了2022年4月,中科院多個研究所停用知網,表示考慮到高昂的訂購費將轉向使用萬方數據庫和維普數據庫,再次使知網陷入爭議。

事實上,作為學術傳播的重要渠道,知網如今影響著傳播率、論文被引率等評價數據,已然成為學術評價體系中的重要一環,甚至間接影響著職稱評審。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知網提供的相關文獻引用率、轉載率等數據,是評價學術影響力的重要依據,學術期刊出版單位普遍表示對知網依賴度高;機構及個人用戶普遍表示,轉向其他平臺將面臨學術評價、職稱評定等多方面障礙。

正是由於對知網高度依賴,當學者和研究機構與知網發生爭執時,可能會面臨“維權即下架”的風險,進一步加大了維權成本,導致不少作者無奈被“廉價收割”。

此外,知網還通過簽訂格式化獨家合作協議等方式,限定與其簽約的學術期刊出版單位、高校只能向知網提供學術文獻數據,不得授權其他競爭性平臺使用。

同時,知網採取多種獎懲措施保障獨家合作協議實施。根據是否獨家合作,知網向學術期刊出版單位支付的版權使用費有差別。

簽訂非獨家合作協議的學術期刊出版單位,僅能按銷售額的11%左右獲取版權使用費,年收入多在萬元以內;簽訂獨家合作協議的,則能獲得數倍以上版權使用費,收入大幅增加;如果簽訂個刊合作協議,合作費用會更高。

為要求合作單位停止與其他競爭性平臺合作,知網還通過自有網站檢索等方式,監測獨家合作協議的執行情況。

如發現學術期刊出版單位在其他競爭性平臺發佈相關學術文獻,知網則要求其停止與其他競爭性平臺合作,同時向相關競爭性平臺發函,要求刪除相關數據。

對此,市場監管總局認為,知網的獨家合作模式限制了學術資源的傳播渠道,影響了學術期刊獲得更多市場機會,不利於行業規範健康發展,該行為不具有正當性,排除、限制競爭的主觀意圖明顯,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國家和社會都是虧,你一個公司贏”

對上游的“廉價收割”,導致了知網形成了行業壟斷。

隨著系列數據庫、軟件產品的開發,知網目前已成為集數據庫與各種衍生服務於一體的知識服務平臺,包含學術期刊、博碩士論文、會議論文、年鑑、統計數據、圖書、標準、專利等各種電子資源。

同時,知網也成長為國內最大的數字出版平臺、數據庫商,大幅領先於萬方、維普等同類競爭對手。

從數據庫服務收入看,2014-2021年,在中國境內中文學術文獻網絡數據庫服務經營者合計服務收入中,知網所佔市場份額分別為59.95%、58.62%、63.27%、66.91%、66.99%、65.22%、68.03%、69.38%,均超過50%。

從文獻下載量看,用戶通過知網數據庫服務平臺實現的全文下載量由2014年的7.69億次增加到2021年的17.4億次,超過76%的中文學術文獻全文下載來自知網平臺。

此外,知網數據庫收錄了95%以上正式出版的中文學術文獻,數量最多、最全。截至2022年5月,知網擁有機構用戶2萬多家,個人註冊用戶1.23億人,覆蓋90%以上的高校用戶,其他類型用戶覆蓋率均在60%以上。

但獲得如此厲害的市場支配地位後,知網也開始“飄”了。

有機構用戶訂購數據庫時普遍希望與知網開展長期合作維持價格基本穩定,但知網基本以一年為限簽訂合同,並在續簽合同時提高價格,也體現了知網對市場具有很強控制能力。

根據行政處罰書披露,知網在與用戶的商業談判中,議價能力很強。

比如,知網數據庫服務價格雖然明顯高於其他競爭者,且連年大幅上漲,但大量用戶仍購買其數據庫服務;部分用戶在停用後,又只能再次續訂。

2014-2021年,在知網數據庫服務持續漲價的情況下,機構用戶數量仍保持年均2%的增長。

市場監管總局經調查發現,2014年以來,知網為獲取超額利潤,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通過連續大幅提高服務價格、拆分數據庫變相漲價等方式,實施了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中文學術文獻網絡數據庫服務的行為。

證據顯示,知網學術文獻版權成本年均僅增長1.50%,但銷售方面,知網數據庫連續多年漲價,年均漲幅達10.06%;2014年以來,用戶採購知網數據庫服務年均價格漲幅超過30%的有66家,漲幅10%-30%的達622家。

更有部分用戶2021年數據庫採購價格達到2014年的數倍。其中,高於4倍的有91家,高於3倍的有157家。

與此同時,同行業競爭者數據庫服務價格平均漲幅均不超過4%,知網數據庫的毛利率遠高於行業平均水平。

市場監管總局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表示,由於購買知網數據庫服務的主要用戶為高校、科研院所等財政撥款單位,用戶對知網數據庫服務為剛性需求且議價能力弱,只能壓縮其他費用支出,以高價購買知網數據庫服務。

值得注意的是,知網還通過不公平的手段持續推高數據庫價格。

比如,知網將學術價值較高的期刊拆分為個刊進行單獨銷售,用戶購買“期刊庫+個刊庫”相當於變相漲價。

此外,知網將數據庫服務價格與併發數(同時在線使用數據庫服務的用戶數量)關聯,並設置較低的併發數,導致頻繁出現數據庫無法登陸、無法下載、下載掉線等問題;高校、科研院所等用戶為滿足數據庫基本需求,不得不增加併發數,接受知網漲價要求。

多位學者表示,知網建立的初衷在於知識分享,但發展至今其公益性和營利性已經失衡。

更有學者認為,知網前期建設依靠國家投入,目前系統穩定,也不應“借雞生蛋”。“國家把你的路修好了,你現在就收很高的費用,合理性在哪裡?這對於國家和社會都是虧,你一個公司贏,這肯定是有問題的。”

一系列罰款落地後,知網這家飽受爭議的平臺,也走到了命運的十字路口。

參考資料:

財新《網信辦責令知網停止違法行為 罰款5000萬元》

財新《知網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被罰8760萬元 ,怎麼看?》

財新《知網的十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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